在我十余年的化工操作中,遇到過這樣一個問題。在交接班時運行設備與交接班日志中的記錄不符, 卻沒有追問交接班人員什么原因, 接班后也沒有與相關崗位聯系、了解生產情況, 而是“想當然”地認為是后工序已經停止生產, 沒有及時采取補救措施, 從而導致后工序的生產條件不斷惡化, 不但使產品質量受到嚴重影響, 而且致使關鍵設備也受到一定程度的損傷, 最終釀成一起因作業人員主觀意識偏差造成的責任事故發生。
從這件事故中, 我們不難看出,“想當然”的苛疾頑癥在化工生產與檢修過程中屢見不鮮。動火作業, 未經取樣分析便“想當然”地斷定清洗置換已合格; 電氣作業, 未經查驗證實便“想當然”地認為已經拉閘斷電; 入罐作業, 未經申請審批便“想當然”地相信絕對不會出事; 更有登高不系安全帶、檢修不戴安全帽、車工操作戴手套、女工長發不入帽, 等等。此類現象層出不窮、不勝枚舉, 究其原因就是這些違章者抱著“想當然”的潛意識, 認為事故不可能降臨到自己頭上, 故而冒險蠻干且肆無忌憚。尤其是那些心存僥幸且未吃過苦頭的人員, 更是根深蒂固地“想當然”, 他們甚至把這些不安全行為當成經驗四處炫耀, 而不是視為違章予以改正。
“船到江心補漏遲, 事故臨頭后悔晚”。一處處目不忍睹的事故現場, 一幕幕血淋淋的人間慘劇, 無時不在為我們敲響警鐘。無論是在生產或是在檢修過程中, 我們的各項作業都必須嚴格遵守相關的安全技術規程。按照程序辦理作業票證, 按照要求落實防范措施, 遵循科學規律, 徹底糾正這種“想當然”的思想。只有這樣,才能保證生產正常穩定的運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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